天价月饼:行贿者的"替罪羊"[新闻评论]
2005-08-27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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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闻媒体报道:总部设在上海的某投资公司,制造出一种用黄金制作的"仿造月饼",已经开始通过与黄金收藏品有关的网站出售,其售价约为2.7万日元.尽管遭到新闻媒体的批评,但"既然不是食品,就不能取缔",工商部门对此束手无策.


         笔者评论:


         制造"金月饼"的厂商,打了一个相关法规的"擦边球".在中秋节到来之际,上海市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取缔用于馈赠的高价月饼."金饼"并非月饼,虽然价高,工商部门也无可奈何.每年的中秋节,不少心术不正行贿者,就给权势者送高价月饼.此月饼非同寻常,礼盒中有名酒名烟名茶滋补品等等.广大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大骂其为:"变味的月饼".月饼成为行贿者的"替罪羊".月饼这一充满温馨情感和人文关怀的佳品就如此地被心术不正的行贿者涂抹上了一层"铜臭味",成了变味的月饼.月饼蕴涵的美好的动人的传说被这样的地亵渎了.痛哉,惜哉.老百姓心中不约而同地发出呼唤:"还我月饼的本来面目''."取缔高价月饼".[全文完][本文系原创首发稿].